嘉義縣觀光局
合法民宿第75號
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6巷1號
Tel:0988-771-923 Fax:05-2613760
E-mail:village.villa2@gmail.com
電話服務時間: 8:00~12:00 14:00~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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薇拉民宿提供充電樁!!
113年3月1日起不提供一次性用品
連續假日住宿房價公告說明
@ 香林薇拉民宿-線上管家 在LINE官方帳號登場囉!
請選擇您
住房日期
及
住宿天數
(目前僅開放三個月內之訂房),
※提醒您:若此館您所選的日期房間已客滿,可點選至
波希瓦舍
查詢參考!!
住房時間:
下午15:00 之後
退房時間:
上午11:00 之前
選擇1.房間名稱:
-第1間-
選擇2.房間名稱:
-第2間-
選擇3.房間名稱:
-第3間-
選擇4.房間名稱:
-第4間-
選擇5.房間名稱:
-第5間-
每筆訂房預設一天,如須連續住房二日以上,可在退房時間欄位點選欲住房的最後一晚日期即可(每筆訂單以兩天為限)。
進行線上訂房時請勿同時開啟本網站多個訂房頁面,避免訂房過程發生錯誤。
訂房須知:
平日定義:非假日(週日~周五) 假日定義:公定假日(週六)及連續假日 房間定價:農曆年房價
住宿時間
下午15:00進房;上午11:00退房
。中午 12:00~15:00為管家整理房間及休息時間,很抱歉無法提供 check in 服務。
開車之房客請依現場道路指示前往薇拉停車場,並前往停車場旁
民宿接待中心 ch
eck in
。
< 加人加床費用>
120公分以上每人
NT$400
(含加床、早餐)
100~120公分每人
NT$200
(加被不加床、含早餐)
加床服務內容:提供床墊、枕頭、棉被、備品及早餐各一份,。加床之床墊規格:三折床 3X7尺 厚度10公分。
額外索取棉被需加收清潔費 $100/條
,棉被規格 : 5X7尺 單人羽絨被。
入住房客皆享有
蔬活素食早餐
( 管家現場料理 ) 一份。
民宿早餐 8:00-9:00統一於隔天早上在
二館 波希瓦舍一樓客廳用餐
。(波希瓦舍包棟房客須知:早餐用餐時間會有一館房客前來一起用餐。)
訂房後,須於
三日內繳付訂單
全額30%為預付訂金(取整數到百位
)
,若超過三日未付訂金則視同放棄。(
訂房當天算第一天
)。
為維持優良住宿品質,
本館全面禁煙,並禁止攜帶寵物
。
晚上十點以後講話請放低音量,家長也請留意小孩不要吵到其他房客。
國內房客訂房後請使用郵局匯款或ATM轉帳服務;
外國房客及大陸房客則可使用信用卡付訂金(內含支付寶及銀聯卡),
請於訂房步驟三:居住地區請選"
國外
"。
民宿內嚴禁烤肉、酗酒喧嘩、吸毒、賭博、打牌
。
為尊重其他房客空間使用權,
限包棟房客才能使用廚房,民宿可提供鍋具、碗盤,另外食材、調味料需自備,使用完畢後請將鍋碗瓢盆清洗歸位
。
完成訂房手續後,若入住日期需延後,請於住房日前14天來電取消訂房,我們將為您保留半年。住宿日前14日內需酌扣費用(參考下列退費標準)。
取消訂房及退費標準,依據交通部2010年1月13日函頒「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規定說明如下。
消費者解約費用之返還規定
甲方(消費者)解約時,得要求乙方(業者)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:
一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100%。
二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70%。
三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50%。
四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40%。
五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30%。
六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20%。
七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。
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、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契約無法履行時,乙方應即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費用。例如:颱風、地震、道路不通等之天災,可選擇延期或退費,惟須以政府公告為準。
住宿當天,若房客於
21:00前未能入住且沒有聯繫民宿者
,視同放棄住宿權利。
民宿提供
包棟客人可在三個月前先行電話訂房
※特殊活動、過年假期則另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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